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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 “企业合规+不起诉”助力企业重整旗鼓再出发
更新时间:2024-06-18 11:25:30    来源:中国网

“企业合规,让我们公司真正沉下心,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通过合规整改,公司在管理和经营模式上有了很大的提升,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在检察机关和第三方监管委员会的指导下,持续合法合规做好企业发展。”近日,在一起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回访中,被不起诉人讲述了涉案企业甲矿业公司在合规整改后的变化,从积极接受行政处罚、制度建设和完善到免于刑事处罚,该公司在办案机关的严管厚爱下重回经营正轨。

案情回顾

甲矿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聘请大量个体司机为其运输材料,但因个体司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管理员人员唐某发现该公司缺少进项税后,便联系乙运输公司为自己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百万余元。经审查,该公司及唐某已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发后,唐某主动到案并认罪认罚,涉案公司也补缴了全部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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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矿业公司是一家矿业开采企业,没有任何既往犯罪记录,也未受到过行政处罚。经审查,检察官发现该案属于公司管理人员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涉罪案件。由于涉案企业能够继续生产经营,并承诺建立和完善相关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基本条件等因素,桂阳县检察院经上级院批准后对该案启动企业合规办理程序,监督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

2023年9月,桂阳县检察院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管理方面的漏洞对该公司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该公司根据检察建议开启了为期6个月的合规之路。经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进行合规考察,甲矿业公司被评定为合格。2024年5月,经组织对本案公开听证后,桂阳县检察院综合犯罪事实、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依法对唐某、甲矿业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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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走访,能动履职促推企业整改。案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后,桂阳县检察院积极走访涉案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容纳就业情况,以及向税务机关了解其纳税情况。经查实,该公司所涉犯罪涉及公司运输业务,该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合规管理的接受度高、执行力强,桂阳县检察院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保障劳动力就业等公共利益角度综合考虑决定向上级院请示启动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遂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开展合规建设。

2.细致调查,制发建议助力合规经营。承办检察官针对该涉案公司存在的管理方面的漏洞对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就公司负责人在经营决策中法治意识较淡薄、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司管理制度落实等多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督促企业健全内控机制及合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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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审查,公开听证验收整改效果。2024年4月,郴州市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对涉案公司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评估通过合规考察。我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对涉案公司合规整改情况的意见,听证员一致认可企业整改成效。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经综合审查认为,唐某主动投案、认罪认罚、退缴全部税款,涉案公司在案发后积极开展有效合规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依法经营,且不断创造利税,遂依法对涉案公司、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不起诉表明犯罪行为轻微,可以免除刑罚,但并未否认其行为的违法性。

该案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将线索移送至我院行政检察部门,保障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目前,经桂阳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与当地税务机关衔接,涉案公司、人员作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违法行为人,已由税务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桂阳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积极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高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的同时,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推进企业坚持守法经营,合规发展,为桂阳县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吴煜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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