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县两级司法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磋商协调下,历经7年后,永春县退役军人郑某渊终于收到司法救助决定书和司法救助金共计4.5万元。至此,郑某渊司法救助事件得到圆满解决。这是永春县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件之一,也是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暖民心的又一个生动实践。
一直以来,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把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深化三项服务举措,为全县退役军人及军属、优抚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办案标准化。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2023年开展退役军人心理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共提供法律服务10人次,咨询事项涉及工伤赔付、经济纠纷、司法救助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一、加强部门协同 搭建法律服务桥梁
与县法院、司法局建立崇军拥军司法服务体系,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崇军拥军司法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窗口、老兵调解室。并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及各驻片区法官与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联系网络,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退役军人基本法律需求,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建立工作机制 规范办事服务流程
与县法院、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衔接机制,科学周密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为确保各部门间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各部门之间建立统一格式的工作台账,对每一个来咨询的退役军人做好登记。对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经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转交法院、司法部门办理或者引导申请人通过法律服务网在线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挑选对退役军人工作有深厚感情、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擅长办理同类案件的法律援助人员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营造法治氛围 强化普法服务宣传
联合县法院、司法局以及运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春节、清明、“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大时间节点走进机关、军营、社区、校园、企业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政策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引导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宣传维护退役军人权益法律法规,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持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化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走深走实,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