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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退役军人遇到意外伤害有"双保险"
更新时间:2022-11-10 09:55:41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为体现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南安市采取政策叠加的方式,为退役军人遇到意外伤害时送上了“双保险”。

今年7月,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了《关于探索开展为全市部分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保险的通知》(泉退役军人局)〔2022〕45号),为泉州市户籍正在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经各级审批通过,且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里列出的除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军人以外的各类优抚对象等)购买意外保险。投保对象由于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无论是否得到其他途经的赔偿金,由承保单位一次性给付50000元。如果是由于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无论是否获得其他途经的赔偿金,承保单位对投保对象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该项伤残对应的给付比例和意外残疾保险最高赔付金额(50000元)和乘积给付保险金。投保对象由于意外受伤产生医疗费用的,无论是否获得其他途经的赔偿金,由医保按政策报销及其他途经赔付后,剩余部分(100元以内免赔)按80%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5000元)。保险期限一年,2022年7月1日零时至2023年6月30日二十四时止。承保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

为扩大给予退役军人购买意外保险的覆盖面,南安九牧集团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从关爱关心退役军人的着眼点出发,为南安市户籍且信息登记在册的退役军人(包括“三属”,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购买关爱退役军人救助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救助对象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最高赔偿限额60000元。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救助对象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赔偿限额60000元。保险期限一年,2022年5月1日零时至2023年4月30日二十四时止。承保单位为南安市人保财险支公司。

九牧集团创立于1990年,是一家以智能卫浴为核心,集研发、制造、营销、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创新型国际化企业。2021年销售额达152亿元,同比增长30%,卫浴行业销量中国第一、世界第三。该集团为全市退役军人购买意外保险既是爱国拥军和反哺社会的生动体现,也是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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