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肯定推广了厦门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模式等41条创新做法。厦门“因海而生、向海图强”,在全国范围内较早探索蓝色金融特色实践。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持续推动蓝色金融改革创新,倡导“迎蓝而上贷动蓝海”理念,协同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涉海领域产融对接。联合市委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制定专设蓝色金融目录的地方绿色金融标准,实施“蓝色(海洋)企业入库直通车”模式,用足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强化金融资源对蓝色产业支持力度。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辖区银行支持150余家厦门海洋新兴产业创新联盟企业获得贷款余额58亿元;央行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低成本资金,牵引带动银行机构支持海洋装备制造等18个项目,贷款余额超8亿元。
二是探索团体标准应用效能。拓展厦门“以港兴市”资源禀赋与先行实践,指导厦门经济特区金融学会发布金融团体标准《厦门市金融支持港航物流绿色低碳转型项目指南》,帮助金融机构精准识别绿色航运场景,引导辖区银行落地绿色船舶履约保函、船舶能效挂钩贷款等创新实践。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厦门市港航绿色贷款达37亿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将牵头落实《厦门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国蓝色金融标准在厦试用,砥砺前行、守正创新,共同书写蓝色金融新篇章,为厦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金融力量!
(责任编辑:姚宇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