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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暨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在晋江磁灶召开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将“晋江经验”的实践精髓与“枫桥经验”的治理智慧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社会综合治理的保障作用,5月29日,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暨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在晋江市磁灶镇召开。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元祥,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天守,晋江市委书记王明元,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柳璟,泉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张继红,晋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尊意,晋江市磁灶镇党委书记蔡伟达出席会议。会议特别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蔡金钗、省政协委员苏志茗参加。泉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果出席会议并讲话,泉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郑敏主持会议。泉州中院有关领导,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等参加会议。

“枫”起刺桐·经验共鉴

会议伊始,全体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泉州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纪实》专题视频,通过镜头语言直观感受了泉州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工作历程,全面展示全市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经验,凝聚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共识,会议安排了经验汇报与交流发言环节。

会上,郑敏副院长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命名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决定》,晋江法院磁灶法庭成功入选全国首批10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

晋江磁灶法庭庭长李金玲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实践,从工作举措、典型案例和机制创新等方面作经验汇报,系统总结了磁灶法庭以“双经验”为引领、推动“五融合”深化的创建路径。

晋江市磁灶镇党委书记蔡伟达从“履职成效、镇庭共建、未来展望”三个方面作交流发言,重点分享了属地党委政府如何通过“镇庭共建”将法庭创建工作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以协同共治凝聚治理合力。

全国人大代表蔡金钗对磁灶法庭深度融合“晋江经验”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履职实践,对泉州法院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泉州中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深化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专项行动的通知》,宣布在全市法院正式启动“‘枫’起刺桐·‘景’秀全城”专项行动,围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司法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推行“七大创建举措”,通过典型引路与经验推广,持续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

泉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许良才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路径进行专题解读。

“景”秀全城·序启新章

新时期如何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从理念上、行动上做好下阶段人民法庭工作,张果院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以理念为先导,在服务基层群众上用心倾力。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抓实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对标人民法庭“做实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城乡发展、保障社会安宁”的功能定位,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筑牢基层法治根基。

二是以审判为主责,在护航辖区发展上提质增效。人民法庭要立足自身的法定职能定位,围绕审判主责主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做到履职尽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立足辖区地域特色、案件结构和经济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实现“一庭一品”发展目标,以精准高效的司法履职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联动为关键,在协同化解纠纷上扩链拓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主动汇报法庭创建工作、排查报送基层纠纷风险隐患,争取党委政府的保障支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良性互动,畅通监督联络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解纷力量,建强驻点调解队伍、储备后备调解资源,持续拓宽多元解纷覆盖面,实现矛盾纠纷联动共治、协同化解。

四是以制度为根本,在保障司法便民上聚势赋能。落实人民法庭改革,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原则,科学优化法庭布局与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法庭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健全干警轮岗历练、择优激励机制,强化青年干警一线培养。推进法庭基础建设,加强薄弱法庭帮扶与安保工作,夯实基层司法保障。

本次会议采取实地观摩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前,与会人员先后到磁灶镇综治中心和磁灶法庭开展实地观摩学习,现场感受“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成果。

(责任编辑:姚宇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