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泰宁,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之美誉。这里文脉延绵千年,坐拥4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还留存着以尚书第为代表的明清古建筑群落,是江南地区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瑰宝。为守护这份珍贵遗产,泰宁县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依法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2025年10月1日,福建省首部市县联合立法《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泰宁县以此为契机,深耕“景区枫桥”实践,联动司法行政等多方力量,构建“普法筑基、机制护航、服务赋能”的全方位法治保护体系,让千年古城在法治阳光下焕发新生机。

普法先行,厚植全民保护法治根基
泰宁县将名城保护普法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创新打造“法治+文化”宣传模式,以“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为骨干,让保护理念浸润古城街巷。志愿者们奔走尚书巷、九举巷等历史街区,面向30余家商户、民宿及住户,通过“古城普法驿站”答疑、围坐宣讲、《古城“有话说”》系列宣传视频展播等接地气的形式,聚焦古建筑保护、非遗传承、禁止破坏古井古城墙等核心条款,开展精准普法宣传。

为让专业法规更具本土温度,泰宁县推行“方言+法规”“工匠经验+法律解读”双融合模式,将《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家常话”,让古城保护的法律意识深植人心。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专题普法活动18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人人都是名城守护者”的浓厚氛围在古城蔚然成风。
机制联动,织密全域保护法治网络
泰宁县高起点构建名城保护治理体系,成立县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和保护中心,整合住建、文旅、法院、司法行政等6家单位力量集中办公,实现专业化管理、高效化执行。以“一古宅一单位”挂包机制为抓手,发动县直单位对口认领历史建筑保护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实地走访调研,联动名城委精准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助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创。
同时,泰宁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公益诉讼协同,成立全国首个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泰宁工作站,联合文旅、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重点督查文物保护、违规建设、环境整治等领域,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破坏古城风貌、损毁文物等违法行为。通过定期会商机制,统筹解决古建修缮、非遗传承、产权纠纷等难题,化解各类问题20余个,以刚性机制守护古城“颜值”与“底蕴”。
服务赋能,破解保护利用法治难题
聚焦古城保护中的高频矛盾纠纷,泰宁县深化“景区枫桥”实践,在大金湖、九龙潭、尚书第等重点景区设立调解室,派驻专业力量常驻,联动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构建“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纠纷化解机制,面对面解决涉旅及古建保护纠纷。针对古建筑产权复杂、修缮难等问题,创新“搁置争议、保护为先”的处置模式,通过法律指引明确收益分配,推动21栋涉执资产古建筑完成修缮并实现业态入驻。

泰宁县精准对接古城保护与活化需求,为130余栋古建筑修缮项目、非遗传承基地建设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审查合同协议、防范法律风险,累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20余条。依托“法律明白人”队伍,为“公认民养”“社会租养”等古建保护利用新模式提供法治支撑,助力布局茶馆、非遗体验馆等业态43家,让文化遗产在依法保护中实现活化利用。
下一步,泰宁县将持续深化历史文化保护法治实践,完善普法宣传、机制协同、纠纷化解一体化格局,以更坚实的法治保障推进古城修缮提升与文化传承创新,让历史文化名城的肌理得到精心呵护,文脉得到永续传承,在新时代绽放更持久的光彩。(泰宁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