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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出发护航回归——聚焦“依托咪酯”防控,泉州司法戒毒所开展社戒社康人员系列谈心谈话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帮扶,防范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风险,巩固戒毒康复成效,近日,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泉州司法戒毒所”)组织民警深入南安市罗东司法所、洪濑司法所等社戒社康工作机构,开展以“远离依托咪酯,守护健康人生”为主题的系列谈心谈话活动,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质增效。

筑牢认知防线,讲清依托咪酯严重危害

针对当前依托咪酯滥用形势,民警重点围绕其药理特性、滥用形式和现实危害开展警示教育。依托咪酯原本为临床麻醉药品,却被不法分子非法添加至电子烟油中,伪装成“上头电子烟”在社交圈传播,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吸食后可导致意识障碍、呼吸抵制等急性伤害,长期使用将严重损害中枢神经系统,造成认知功能衰退。民警强调,自2023年10月起,依托咪酯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任何非法持有、吸食或贩卖该物质的行为均属违法,必须坚决抵制。

强化风险防范,精准提出防复吸建议

为帮助社戒社康人员筑牢拒毒防线,民警结合典型案例,提出“三要三不要”防复吸建议:一要提高警惕,不轻信“试一口没事”、“不会上瘾”等谎言;二要净化社交圈子,坚决远离原“毒友圈”和高危娱乐场所;三要主动求助,遇到情绪波动或生活困境时及时向民警、社工或家人倾诉并寻求帮助。同时明确强调:不要因好奇尝试“上头电子烟”,不要出入治安复杂场所,更不要擅自中断定期报到和社工干预流程。

注重细节提醒,规避尿检异常风险

民警还就可能影响尿检结果的情况进行温馨提醒:部分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代谢周期较长,即使少量吸食也可能导致检测呈阳性;此外,个别处方药物(如含可待因止的咳水、镇静类药品等)也可能干扰检测结果。若因治疗需要必须使用此类药品,应提前向社戒社康机构工作人员报备,并保留医院诊断证明和处方单据,以便核查说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深化所地联动,推动专业力量常态下沉

此次谈心谈话活动覆盖南安市罗东、洪濑司法所等多个基层社戒社康站点,泉州司法戒毒所坚持教育、帮扶、管理并重,切实将戒毒专业力量延伸至基层一线。民警通过“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方式,深入了解社戒社康人员当前的生活状态、就业情况、家庭关系及心理动态。针对部分人员反映的社会歧视、情绪焦虑等问题,民警耐心倾听、细致疏导,并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社工共同研究帮扶措施,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戒毒信心。

下一步,泉州司法戒毒所将持续深化与司法所、社戒社康站点的协作机制,推动民警常态化参与社戒社康工作,通过定期走访、联合评估、心理干预等方式,不断提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助力更多戒毒人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回归。

(责任编辑:姚宇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