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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召开“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龙岩实践”新闻发布会

9月2日上午,龙岩市政府组织召开“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龙岩实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龙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高营光主持,龙岩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宇明、连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治雄、长汀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晏兴亮、龙岩市文旅局副局长邱韬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上,戴宇明结合近年来办理的优秀案(事)例,就龙岩市检察机关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了全面详实的信息发布。他说,今年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十周年。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包括福建在内的13个省份开展公益诉讼试点,龙岩作为福建省首批试点的5个设区市之一,率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十年探索,十年耕耘,龙岩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龙岩市工作大局,聚焦民生福祉,办理了一批有代表性的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龙岩经验:《龙岩检察“紫金花”: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治理》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获评第五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二等奖,办理的15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

戴宇明副检察长还就龙岩市检察机关十年来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采取的具体做法和成效作了详细介绍。2017年,龙岩市在全国率先以设区市的名义出台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推动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围绕烈士墓(园)、英烈故居、长征文物等革命遗址遗迹,先后部署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保护、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文旅部门规划修缮方案27个,申请专项修缮资金5000万余元,消除安全隐患36处。发布会上,戴宇明发布了龙岩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4件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在发布会记者提问环节,参会记者积极提问。龙岩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宇明、连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治雄、长汀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晏兴亮、龙岩市文旅局副局长邱韬分别就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方面的独特优势、检察机关是如何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实现红色文化遗存长效保护、如何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以及近年来龙岩市文旅部门在推动红色文物保护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和今后的工作举措等问题作出了详尽的解答。

今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首次将检察公益诉讼明确纳入法律框架,标志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正式成为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这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此次发布会全面展示了龙岩市检察机关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十年来的工作成果,也彰显了龙岩检察机关履职的信心。(柯轲轲、黄丽华)

(责任编辑:海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