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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修订草案)》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更新时间:2023-12-28 18:05:52 来源:中国网

《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28日下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介绍了《办法》实施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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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陈畅宁 摄

据了解,新形势下,国家应急体制改革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原《办法》的相关内容亟需尽快修订。

修订后《办法》分为六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监测预报和预警、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六个章节。会上介绍,《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在总则中,删除了“霾”“沙尘”气象灾害种类,修改气象灾害防御基本原则,增加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宣传以及标准化建设的规定。二是在预防章节中,调整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修改气候可行性论证规定。三是在监测预报预警章节中,进一步明确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气象台站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中的职责,增加气象灾害防御设施保护制度,加强关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规定。四是在应急处置章节中,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职责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应急处置义务,强调建立“三停一休”应急触发机制,分灾种对台风、大风、暴雨气象灾害预警期间的应急措施作出详细规定。五是对法律责任进行修改。(陈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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