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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十九条便民利民措施
发布时间:2021-06-23 14:21:16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我院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统筹结合,深化学习效果,立足岗位,围绕“优化机关公共服务、强化民生领域司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四大任务,制定《长汀法院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严格立案登记制

为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解决当事人“立案难”的问题,严格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不符立案条件的,七日内依法作出裁定。今年3月以来,共登记立案2448件,统计期间内当场立案率99.79%。

2.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回应群众需求,进一步解决当事人办事多次往返问题,避免群众多头跑,对人民群众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诉讼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提升司法服务。

3.畅通立案渠道

为人民群众提供现场立案的同时,确保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邮寄立案渠道畅通,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今年3月以来通过线上立案108件,其中跨域立案43件,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立案65件,开展网上缴交诉讼费582件。

4. 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做好困难群众的司法服务。对困难群众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的案件,五日内作出书面通知。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准许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截至目前,为经济困难群众办理缓交诉讼费5件,缓交金额计40,744元。

5.规范诉前调解工作

让矛盾得到更好的化解,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填写《同意诉前调解确认书》,当天录入系统,三日内将案件移送调解组织(人员),调解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日。调解不成的,在三个工作日内立案。

6.确保案件快速流转

立案后,当日内将案件移送相应审判部门审理,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7. 加大智慧法院建设

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十大平台,推进平台应用率,指导当事人网上调解、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保全、网上鉴定、网上缴费等。充分应用“全国法院一站式宣传片”积极扩大线上立案宣传。

8.启动诉非联动中心在线调解室

开展“云上法庭”,提供“云”服务,解决当事人异地打官司困难。自2021年3月以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1129件;自建立在线调解室以来,为身处异地的当事人提供在线调解46件。

9.成立五支志愿服务队

组建文明风尚志愿服务队、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生态文明志愿服务队、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综治维稳志愿服务队等五支志愿服务队,走进社区、乡村、学校,用心用情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10.构建“温馨家园”,与社区结对开展共建活动

组织干警职工进社区开展创建文明县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面对面向市民解读、宣传普及文明城市创建等知识;清理卫生死角、铲除“牛皮癣”,整治社区环境;对占道经营乱摆设点、流动商贩、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进行劝导,为小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3月份至今,开展志愿服务87人次。

11.首创执行案款发放模式

针对因申请人下落不明、通信、住址变更等原因导致案款无法发放的情形,全省首创执行案款领取公告,借助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等特点,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电子屏幕等形式,将执行款未领取的人员及数额等向社会公告。我院已发布执行案款领取公告4期,共发放案款17.36万元。

12.规范执行案款发放和管理工作

先后出台《长汀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款等代收代付往来款项收付流程的规定》、《长汀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发放和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施办法》对执行款物的日常管理、发放程序、款物交接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执行局与综合办等有关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共同规范执行款物的执行管理工作。

13.开展执行“春雷”行动

为进一步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组织开展执行“春雷”行动,强力执行攻坚。春雷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36人(次),拘传被执行人16人,执行完毕案件8件,达成和解7件,张贴敦促履行义务公告38份,执行到位金额32.11万元。

14.加强执行宣传,营造执行氛围

通过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通告、执行悬赏公告等营造尊重生效判决、崇尚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发布5期2020年拒执罪典型案例和6期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通告,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向社会传达了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与信心,同时敦促被执行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已查封的75辆车辆发布悬赏公告,接到举报线索17条,成功扣押车辆10辆。

15.加大执行力度拘传被执行人

充分利用节假日、清晨等有利时机开展2-3周的集中执行、分组分片。活动期间,共拘传43人,执结案件44件,执行到位金额98万元,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

16.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

为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统筹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到位。一是确定清查重点。二是对清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开展评查。三是加大化解力度。四是强化倒查问责,依法纠错补正瑕疵。自2021年3月以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66件,办结66件,化解33件。

17.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组织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巾帼法官在行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送法进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自制宣传手册、现场解答,介绍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活动;二是通过 “浓情庆六一,法制护成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法制教育课;三是利用乡镇赶集日宣传民法典,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以案释法等形式,解读婚姻、民间借贷、相邻权等法律条文。截至目前,发放宣传材料1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70余人次, 参与校园法制活动的师生220余名。

18.发挥司法能动性,保护红色文化历史文化

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进一步加强长汀历史文化名城及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成立“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保护法官工作室”;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推进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红色文化遗存执法司法联动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工作职责,拓宽司法保护的广度和力度,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19. 完善司法活动制约监督机制

进一步梳理审判执行岗位、环节廉政风险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修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规范和约束干警生活圈、朋友圈,制定《关于加强干警“八个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为提升民事审判效率,进一步规范我院民商事案件审限审批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民商事案件延长及扣除审理期限的规定(试行)》。(长汀县人民法院 赖佳慧 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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