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学史·强警·为民 教育整顿福建在行动 >   我为群众办实事
漳浦司法局:“三字经”助司法调解
发布时间:2021-06-20 20:26:33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记者 杨漳凤)“非常感谢所里真心为百姓办实事,解除了我们彼此心里的小疙瘩,化干戈为玉帛!”4月7日,陈某路遇刘坤江时激动地说道。

提起蓝某与陈某两家之事,还得从3月24日那天说起。当天下午4点半,福建省漳浦县司法局赤岭司法所所长刘坤江突然接到一起赤岭乡蓝某和陈某因宅基地问题而引发纠纷的110非警务分流案件。

受理此案件后,刘坤江立即组成调解专班介入此事。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吵得不可开交,情绪异常激动,专班人耐心劝导安抚情绪,但最终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打破僵局,刘坤江提议:在桌上谈兵说不清道不明,大家还不如到现场察看情况,才利于问题解决。于是所有在场人员立即前往纠纷现场,经过察看和询问得知,原来,陈某正在改建旧房,在改建前,双方当事人就宅基地分界线已做了固定标志。然而,陈某挖地基时,置邻居蓝某多次的善意劝告于不顾,陈某在地基打桩时已超过原先双方约定的地界,双方就此产生激烈纠纷,更令蓝某气不过的是,陈某盖二楼还想超空间建阳台,蓝某却坚决反对,双方为此再次发生更为激烈的争执。

来到纠纷现场的双方当事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着说着情绪变得激动起来,一度互不退让,火药味十足。专班人员分成两组将双方隔开,采取背靠背方式调解。其中,一组做陈某的思想工作,让陈某盖二楼时,约定建阳台不要超过73厘米;另一组不厌其烦地做蓝某思想疏通工作,通过摆事实、说道理和讲法理等方式,以诚心打动蓝某,最终让其做出退让,同意第一组意见。经过五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专班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一件土地引起的纠纷宣告成功化解。

“做调解,需耐心,问缘由,查起因;稳情绪,莫闹心,情理法,来讲清;听陈述,要细心,细节处、记在心;乡侣间,本同心,和为贵,大爱心;小矛盾,莫粗心,早调处,都安心……”这个《调解三字经》是刘坤江在基层调解实践中总结提炼的“调解法宝”。年初至今,在他的带领下,该所受理调解案件40起,其中书面成功调解10起,口头成功调解30起,调解成功率100%。该所正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初心,靠《调解三字经》,在赤岭畲族乡里纠纷难解难分时化身“和事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不断提高当地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