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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云霄县司法局陈惠芩法援历程
发布时间:2021-05-27 16:51:46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陈惠芩,女,汉族,198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获得文学学士、法学学士双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为云霄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2013年10月参加工作,8年来,她带着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满腔挚爱,勤勤恳恳,无私奉献,把希望的种子播撒到云霄百姓心间,让法律援助的春风吹进千家万户,为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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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孜孜以求、担当作为,她是业务精干的“智多星”

2013年,陈惠芩考入云霄县司法局,上班的第一天,她就找到领导说,“我是法律专业毕业,想去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踏踏实实为百姓做点事。”从此,她与法律援助结下了不解之缘。

“雨露滋润花千树,春风不让一木枯”,陈惠芩把它作为自己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种境界和追求目标。她孜孜以求,无怨无悔,努力让每一个受援人都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护。8年来,陈惠芩一直致力于创新管理,推动云霄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在她的努力下,云霄法律服务“超市”在全市率先“开业”,人民群众通过视频就可以面对面向律师咨询法律知识;不断完善“12348”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让群众随时随地都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或上网进行法律咨询;建成了县、乡、村三级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积极打造城区“半小时、乡镇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现服务窗口前移、网络触角延伸的目标;不断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开通“绿色通道”,全面落实便民册、公示牌、指示牌、受理点;成立法律援助宣讲团,定期深入基层,把法律援助的法治阳光送进千家万户。

二、初心如磐、默默奉献,她是困难群众的“贴心人”

“再穷也得让老百姓有个法律救济,再难也要给群众一个说理的地方”这是陈惠芩的座右铭。多少次,她怜悯受援人的经济困境而掏空自己的腰包;多少次,她为了受援人能够有圆满的结果,多方协调,风里来雨里去;多少次,她为了安抚受援人,无法抽出时间陪伴年幼的女儿。多少次,她为了方便特殊人群,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仍坚持上门服务。为大家舍小家,她全身心投入法律援助事业,使云霄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长期高负荷的工作使她身体出现恶性循环,常常靠吃中药调理。但她总是说:“选择法律援助,此生无怨无悔,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是我最大的幸福”。

“小陈啊,真的是非常感谢你,感谢法律援助,没有你的帮忙,我这事都不知该怎么办,这是我家里的土鸡蛋,还有一面锦旗,请你收下。”

“不用不用,这是我们应该做的,锦旗我可以收下,其他的不行。”

像这样的场景,在云霄司法局经常可以看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陈惠芩共受理法援案件900余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13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在法律援助这条漫漫长路上,她八年如一日,勤勉耕耘,用大爱和真情践行着法律援助精神,用汗水和心血播种法律援助春天的希望。

三、学知不足、业精于勤,她是单位同事的“好榜样”

“活到老学到老。”“群众经常过来咨询法律知识,我要是答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学习是为了更有效率的工作,更好的服务群众。”这是陈惠芩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刚到法援中心的时候,她对法律援助案件案例编写一窍不通,闲暇之余,她大量翻阅卷宗,经常上网浏览学习兄弟单位的优秀案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思考编写,她撰写的“云霄法律援助中心对精准扶贫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案”案例被收入司法部案例库,“林某音赡养费纠纷案”和“张某润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等多篇案例被收入福建法援案例库。

为了把法律援助政策、各项惠民便民措施宣传出去,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受惠,她认真研究信息撰写技巧,善于总结经验做法,先后有30多篇信息在福建法援、福建长安、闽南日报和漳州普法等媒体网站刊载。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硬是挤出时间自学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2020年,她参加司法考试并顺利通过,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个坚定的身影,在维护公平与正义的道路上前行;一份执着的信念,书写着对法律援助的奉献和忠诚。(云霄县司法局 吴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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