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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法院:闽鄂两地法院的“一线”执行
发布时间:2021-08-06 15:17:36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7月21日上午,漳州芗城法院全天候快速联动执行中心热线“2900110”接到来自武汉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的电话,东西湖区法院受理的一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物出现在芗城法院的辖区内,请求芗城法院协助东西湖区法院协助执行扣押该车辆。

在接到协助执行的申请后,漳州芗城法院执行局局长沈全国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就该案件召开执行部署会,决定由执行局副局长蔡志江带队协助兄弟法院扣押车辆。

7月22日上午,东西湖区法院的两位执行干警赶到芗城法院,向芗城法院执行人员介绍案件的情况,双方共同商议执行方案。

中午13时,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车辆GPS定位显示出在龙文区某汽车4S店内,为避免车辆转移,在确定涉案车辆具体位置信息后,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火速驱车赶到现场。在4S店的停车场内顺利找到了该车辆,该车辆因事故在进行维修,东西湖区法院执行干警向4S店负责人出示相关证件并说明来意,核对完机动车具体信息后,记入执行笔录,并向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责令4S店待车辆维修完毕后交付给申请人即车辆的所有权人。

经过多番的协调和商讨,在芗城法院的协助下,东西湖区法院执行局圆满完成此次执行任务,并对芗城法院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及全力配合表示由衷的感谢。(杨漳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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