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巩固提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针对林权制度改革后,现行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与落实林农处置权和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矛盾,南平市从服务质效出发,深入开展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森林经营者积极性,提升森林质量和经营效益。
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过去的采伐管理制度和服务,越来越难以适应林农新时代森林经营管理要求。在采伐管理实践中,林木生长具有不确定性,林分蓄积量难以准确估算,特别是在抚育间伐中,常出现实际采伐量和审批蓄积量不符的情况,林农容易触碰“滥伐”红线;随着近年来形势政策的发展变化,林农个人申请采伐蓄积30立方米以下的集体人工商品林数量不断增加,占总发证量超过20%,具有受众群体众多的特点;随着我国森林经营水平的提升,森林的培育时间大大缩短,而现行的主伐年龄规定却严重制约了农民的经营灵活性,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为此,南平市林业局全面落实国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放开政策限制门槛,实现林木经营更加自主。人工商品林是当前林农自主经营的最主要对象,采伐政策直接影响到林农的经营积极性。南平市科学制定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人工杉木和松木用材林主伐年龄均调整为21年,允许人工商品林近熟林抚育采伐。2021年以来,全市人工杉木和松木用材林主伐年龄调整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1689份、面积5.65万亩,人工商品林近熟林抚育采伐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325份、面积1.21万亩。为进一步加大采伐改革试点步伐,南平市在顺昌县开展人工商品林由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类型和主伐年龄采伐试点。2023年以来,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类型和主伐采伐年龄采伐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56份、面积602亩。
小额采伐承诺审批,实现申请手续更加简单。全面实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林权所有者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的,取消伐区设计、伐前查验等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公开主要树种林木胸径、树高、蓄积对照表和服务指南,方便林权所有者计算填写采伐面积、蓄积等内容,减少了采伐证申请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为林权所有者节省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伐区设计等中介费用,降低办证成本,减轻林农负担,提高林农办事满意度和改革获得感。同步办理附带性林木采伐申请,按照“同类事项整合审批”的原则,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采伐林木和森林病虫害防治作业方案等材料内已明确采伐地点、林种、林况和伐后更新等内容的,可同步申报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事项。2021年以来,实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审批采伐许可证2388份、面积3.64万亩,减轻林农负担100多万元。
采育并重破解矛盾,实现综合效益更加明显。为解决生态公益林经依法批准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限制矛盾,结合松林改造提升,实施公益林更新改造试点,通过皆伐生态公益林中染病松木,择伐过密生态公益林中的松木和杉木,伐后套种乡土阔叶树或采取封山育林等方式,营造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的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色彩生态景观林,这样既有利于树种快速更新,又能让林农前期投资变现。生态效益方面,松木和杉木采伐利用后,形成阔叶林,改善森林景观效果,提高固碳量,生态功能将显著提升。社会效益方面,增加了林农收入,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有效维护了林区的和谐稳定。经济效益方面,2021年以来,生态公益林改造提升达31.13万亩,共改造采伐采伐松木、杉木等约50万立方米,收益达8000多万元。
集中受理延伸末端,实现站点服务更加便捷。采伐审批权限下放,坚持服务站点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作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窗口延伸至乡镇林业站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打造林木采伐审批“一站式”便民服务林业站,主动为林农采伐办证提供集中受理、统一送审等服务。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顺昌县、松溪县等6个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已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窗口延伸至有条件的乡镇林业站,2023年高效快捷审批松材线虫病山场和征占用林地山场林木采伐许可证3683份、面积19.77万亩。
数字信息直达共享,实现跟踪服务更加高效。实行“互联网+采伐管理”,将福建省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延伸至乡镇林业站,构建一体化采伐管理政务服务体系,“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建立林木采伐信息共享制度,林木采伐审批部门同步将伐区信息推送给森林公安、林业执法、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做好林木采伐及伐后更新的跟踪指导服务。如邵武市实行林木采伐伐区信息化管理,建立一伐区一档案制度,由林业站将采伐证相关信息录入“一伐区一档案”软件,录入信息及时报送片区执法中队等。
采伐过程闭环监管,实现结果监督更加严格。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加强森林督查和日常执法检查,强化对采伐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林木采伐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构建随机抽查、森林督查、执法检查等多方式相结合的执法体系,严厉打击非法林木采伐行为,进一步强化采伐者的法律意识。建设无人机全覆盖监测体系,推进构建森林资源监管天、空、地“三维平台”,有效整合林业站、护林员、无人机、林长制指挥中心,实现人防技防深度融合,向上对接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向下连通护林员巡护终端,有效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南平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