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中国网 | 2024-06-27 17:41: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2024 年 6 月 26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舟集团”或“申请人”)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同日, 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收到债权人大舟集团 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傲农投资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 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傲农投资进行重整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和《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 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 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 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收到控股股东傲农投资转发的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芗城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闽 0602 破申 1 号), 芗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大舟集团对傲农投资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 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傲农投资重整管理人 于 2024 年 6 月 6 日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傲农投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 会议有关债权人表决事项均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2 日、2024 年 6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控股股东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4)。

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公司预重整 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有关债权人表决事项均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20 日、2024 年 5 月 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3)、《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3)。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4)闽 06 破申 59 号):鉴于大舟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 债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漳州中院于 5 月 17 日立案进行审查,如公司及股东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 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1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4-125)。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公司及股东均未向漳州中院就公 司被申请破产重整提出异议。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若有)工作,有序化解上市公司债务危 机及退市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重 整投资人,并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 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 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截至报名期 限届满,共有 9 家意向投资人(联合体视为一家)提交报名材料,其中 7 家意向 投资人按要求缴纳 5000 万元报名保证金,经初步审查,最终 3 家意向投资人符 合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条件。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上市公 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 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 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 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2024 年 6 月 26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 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4 年第 一季度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019,915.86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00,310,351.90 元。截至 2024 年 5 月末,公司 生猪存栏 43.77 万头,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非洲猪瘟等 疫病风险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2024 年 3 月 7 日芗城法院已裁定控股股东傲农投资进入重整程序,傲农投 资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傲农 投资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 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漳州中院送 达的《通知书》((2024)闽 06 破申 59 号):鉴于大舟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申请对公 司进行破产重整,漳州中院于 5 月 17 日立案进行审查。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 动预重整,以及立案审查大舟集团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申请,不代表漳州中院会 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 整申请的裁定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傲农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384,526,106 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7.5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4.14%。截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傲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被司法冻结和司 法标记股份数累计为 362,196,261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 91.89%,占公司总 股本的 41.62%。

(五)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361Z0273 号)《福建傲农生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 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若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不能转正,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 三年连续亏损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对持续经营 能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通知》,决 定对公司股票同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 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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