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强产兴城”的发展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远洋渔业企业国际履约能力和依法生产水平,2023年,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向上级争取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951万元、省级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653.16万元,用于补助泉州市4家远洋企业,2022年运回福建省口岸6.5万吨自捕水产品。
两笔资金的下达,有力地改善水产品原料供给,为泉州市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保障,充分体现了省市对远洋渔业产业的重视和支持,有效提振远洋渔业企业的信心,助推远洋远洋企业做大做强。(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