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周五晚上了,你们怎么没休息,还在检查啊!”
近期,厦门高速执法支队同安中队当班执法人员在同安收费站开展错峰错时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闽D牌照网约车运载了两名计划到厦门某酒店的乘客。驾驶员梁某虽然出示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但是却无法提供自身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这个证件,平台公司正在协助报名办理中……”梁某小声嘀咕道,于是,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得知该驾驶员当日已通过某平台完成数笔订单、收入200余元,确认驾驶员梁某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法行为。因梁某已无法再完成该趟次工作,现场执法人员协同驾驶员向乘客做解释说明后,梁某自行承担了乘客另乘车辆去往目的地的相关费用。
“你须限期前来接受调查处理,在取得相应证件之前,不得再从事网约车经营。”执法人员对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之前,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就是违法行为。(张晓玲 章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