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民航局和公司总部的统一部署,厦门航空福州分公司按照“依法整治‘机闹’,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推动依法整治“机闹”工作,加大整治“机闹”工作宣传力度,让更多旅客了解“机闹”行为及其危害,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乘机环境,保障起落平安。
为迅速遏制“机闹”事件多发态势,有效控制“机闹”事件引发的安全风险,切实提高对“机闹”事件的预防、处置能力,以强有力手段及措施保证民航安全生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民航新发展格局,2023年7月4日,民航局召开“依法整治机闹行为 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
明确“机闹”行为界定 文明乘行安全你我他
根据《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扰乱行为是指在民用机场或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规定,或不听从机场工作人员或机组成员指示,从而扰乱机场或航空器上良好秩序的行为。
常见“机闹”行为主要包括:强占座位、行李架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违规使用手机或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的;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的;
猥亵客舱内人员或性骚扰的;传播淫秽物品及其他非法印制物的;妨碍机组成员履行职责的以及扰乱航空器上秩序的其他行为。
加大惩戒力度 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机闹”
为保障航班运行的安全和秩序,我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规范制度,主要包括《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用航安全检查规则》《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等,可以说从机场到航空公司,从地面到空中都为防止非法干扰和扰乱行为进行了立法,各单位也遵照法律制定了相应规章制度以保障航班运行安全和秩序。旅客如发生“机闹”行为,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指出,扰乱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航空器,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失信惩戒: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下列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被列入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有效期一年。
刑事处罚:我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使用中的航行设施,危及飞行安全,足以使民用航空器发生坠落、毁坏危险的行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上述两类行为有可能分别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对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破坏交通工具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法规对于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秩序的行为有明确规定,“机闹”行为涉事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文明乘机,安全出行,对“机闹”行为说“不”,切莫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黄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