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制定出台《漳州市公立医院院长选拔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今年开始漳州市公立医院将实行院长选拔聘任制。
实行院长选拔聘任制的目的
加快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高素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队伍;持续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促进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高效、有序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为公立医院充分发挥作用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体制基础。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实行院长聘任制,三级公立医院院长由漳州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调配,二级公立医院院长和三级公立医院副职领导报备市医管委并鼓励全市统筹调配。原则上以促进优秀人才下沉为导向,积极推进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医院之间、上级医院与下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相对发达地区医院与边远地区医院之间领导人员交流。
在选拔聘任上,院长原则上从《漳州市公立医院院长名录库》中进行遴选、推荐提名,经市医管委研究同意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院长、副院长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以在原单位连任,也可以根据全市统筹需要调配到其他公立医院续聘任职。公立医院院长实行目标年薪制,并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未完成任期目标的,将不得连任或予以解聘。
目前全市公立医院院长名录库已建立,包含187名成员,将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