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福建讯 为了进一步净化诉讼环境,遏制虚假诉讼,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近期,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推行诚信诉讼告知承诺制度,即编制《晋江市人民法院诚信诉讼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在立案、审判、执行等过程中,充分告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义务及违反诚信义务的相应后果,并要求作出承认,如若当事人拒绝签署承诺书,承办法官明确告知,当事人违反诚信诉讼相关规定,不诚信诉讼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并报送当地征信中心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视情节轻重,对个人予以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对单位予以5万元-10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来,该院共对23起案件16名不诚信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将1条犯罪线索移交公安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