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在辖区华塘街道办事处官渡社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卓大壹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服务的某小区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县消防救援大队6月27日,决定给予龙山县卓大壹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田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