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湖南
桂阳检察:检察监督让超标的额执行款回到原位
更新时间:2024-05-24 15:51:21    来源:中国网

为打造良好的企业营商环境,加强对涉企执行案件的监督,提高执行质效,有力保护企业资金得到有效执行,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涉企执行案件监督力度,切实维护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坏。

近日,县检察院在监督过程中,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桂阳管理部联合发现一起超标的额执行案。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与被执行人黄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黄某某系单位职工,因黄某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除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桂阳管理部在协助县人民法院执行划拨黄某某的执行款时,发现其实际欠款数额与执行金额不一致。通过检察机关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的常态化联系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移送线索。经检察机关调查,实际执行款为9万余元,裁定执行金额超出2万余元,与县人民法院核实后,遂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及时纠正了超标的额执行行为。

营商环境法治化离不开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全过程,从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方面提供全领域、多维度、各方位的法治保障,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王祝艳)

【相关新闻】
【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