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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幸福河湖促进会成立
更新时间:2023-05-11 14:23:11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5月10日,福建省泉州市幸福河湖促进会成立大会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泉州市幸福河湖促进会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选举产生了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班子。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琳,省幸福河湖促进会会长刘道崎,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蔡战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灿辉,泉州市领导赖清正、黄春辉、肖惠中等出席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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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揭牌仪式 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供图

泉州,因水得名,依水而建,得水而兴,水承载了泉州经济社会的传承与发展。长期以来,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建设,坚持党政双河长制度,统一领导河湖长制工作。为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助力幸福河湖建设,泉州市积极筹备,落实 139 个会员单位,成立了全省目前规格最高的市级幸福河湖促进会。

泉州市委、市政府在河湖保护治理方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落实全省河长制工作要点,紧盯“无人管向有人管、多头管向统筹管、管不住向管得好”三个转变目标,从“抓体系建设、抓机制建设、抓攻坚治理”三个方面入手,逐步实现“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特别是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泉州连续六年(2017-2022)在福建省河湖长制绩效考核中获得第一名;全市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100%,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从2016年的79.2%提升至2022年的94.7%,上升15个百分点;入海河流水质达标率达95.8%,居全省第一。

此次泉州市幸福河湖促进会的成立,既是泉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响应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幸福河伟大号召的重大举措,也为我省实现幸福河湖促进会市级“全覆盖”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泉州市幸福河湖促进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必将为泉州百姓打造更多的“幸福生态文化之河”。(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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