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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市民可申请临时救助
更新时间:2022-11-03 17:00:22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11月3日下午,福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福州市民政局局长王振松就对困难群众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进行了相关通报。

王振松表示,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福州市民政局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积极行动,下沉一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救助帮扶工作。主要举措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时刻关注封控区域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生活状况。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居)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摸清中高风险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底数,掌握其基本生活需求。截至11月3日,中高风险区内民政保障对象419人,均已纳入县、乡、村三级重点关注、巡访、帮扶范围。目前全市累计探访巡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6557人次。

二是切实保障各类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一)关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今年10月份已及时足额向全市70703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社会救助保障金,共计6216.84万元。目前,民政局正在组织县(市)区在本月上旬提前发放11月份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二)关于低保边缘人口。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目前共为包含低保边缘人口在内的74914名困难群众每人发放50元物价补贴,共计发放374.57万元。(三)关于残疾人。今年10月,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万人,发放补贴资金1154.3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万人,发放补贴资金505.5万元,以上两项补贴资金当月共计发放1659.8万元。(四)关于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市共有2778名,按散居每人每月14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800元的标准,10月份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30余万元。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正在指导乡镇(街道)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并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得不到家庭支持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因实施管控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在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对中高风险区范围内的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的方式加快审批和救助速度。根据疫情影响程度,临时救助采取发放现金、物资、生活必需品和防护用品等多种方式实施。另外,继续协同人社部门、残联推进“暖心活动”,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截至目前,临时救助该类对象12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6.96万元。

如果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请尽快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反映;如果您有发现此类的亲友、邻里,请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并与当地民政部门取得联系,让他们第一时间得到救助。让我们携手齐心,共抗疫情,一起为困难群众筑起坚固的保护屏障。(张晓玲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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