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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更新时间:2022-10-13 16:30:47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为切实保护矿产资源,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保护矿产资源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部门协同,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矿高压态势,全力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处置一批非法采矿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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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审理陈某某等被告人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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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前往关闭矿山实地核查“死灰复燃”情况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供图

据统计,2020年以来立案查处涉矿案件22件、罚没款178.18万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宗。

非法采矿不仅严重破坏国家矿产资源,扰乱正常矿业秩序,而且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将紧盯破坏矿产资源犯罪新动向,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以“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为抓手,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推动形成严防、严管、严惩的打击整治合力,全力防范盗采矿产资源引发的安全风险,坚决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0年4月17日,光泽县自然资源局收到举报,反应鸾凤乡某地存在非法盗采稀土行为,经现场核查,鸾凤乡某地确实存在疑似非法盗采稀土行为,光泽县自然资源局将该线索移送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调查侦破,该案件共涉及矿产资源破坏价值388.18万元,盗采稀土半成品950.85千克,违法所得144.1万元。犯罪嫌疑人官某明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处以8至12万不等的罚金,并承担矿产资源破坏性损失及司法鉴定费用共计399.68万元,附带拆除非法采矿案发山场的工棚、水管、水池等非法构筑物的民事责任。

 2019年11月15日,浦城县自然资源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盘亭乡某地存在挖土行为,经现场核查,吴某、叶某未取得有权机关审批,于2019年9月30日开始在浦城县盘亭乡某地山体上开挖土石方,并将开挖出的土石方运输到至浦城某景区项目部,用于景区开发建设使用(路基、停车坪等基础设施填方),部分堆放在盘江村某地。经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调查报告》,认定开挖出的土石方为普通建筑用砂混合料,总方量为2.4万立方,经有关部门价格认定,挖出的普通建筑用砂混合料的价值113.2万元,涉嫌非法采矿罪。吴某等人被移送浦城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

 2020年1月7日,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建阳区徐市镇某地存在非法采矿的行为,经实地核实,该地块为建阳区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仓储用地,该公司在进行土地平整过程中存在超过用地批准红线盗采山石,属于非法采矿。经测量,非法开采面积为3563.74平方米,开采矿产资源8.34万立方米。经有关部门价格认定,非法采矿破坏资源价值达人民币137.618万元(土石方坑口价为16.5元/立方米)。相关人员被移送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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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山林中布置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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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管道连接水池

此外,提醒不法盗矿分子立即停止非法采矿行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采矿线索,如大家在山林中发现图1、图2图片行为,很可能就是非法盗采稀土矿,请立即拨打12345举报。(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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