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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加强维护业主利益 物业公共收益公开透明
更新时间:2022-10-10 09:16:03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10月9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更好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宁德市蕉城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 切实维护业主利益》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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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该小区是否公示所有公共收益明细?是否建立完整收支台账?”在郦景阳光小区,蕉城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宁德市恒信物业有限公司开展全面检查,并警示物业企业重视公共收益整改,建立完整的收支台账,确保公共收益公平分配和公共收益的公开,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公共收益方面,该小区做得还是比较好的,我们在明显的地方有看到物业的公告、宣传,还有其他相关项目公示,在南大门、北大门都有他们的公开宣传。”作为小区业主的李基跃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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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区城市管理局开展‘业主公共收益’相关点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要求物业企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所有的公共收益做好收支台账,并按照规定将公共收益中属于业主部分的收益,及时存入专项资金账户。”蕉城区物业监管中心主任杨良平说道,主管部门重点突出检查物业企业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深入辖区各小区进行督察、检查物业企业相关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责令物业企业及时整改,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据杨良平介绍,行动前,区城市管理局与区发改局、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已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发放给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物业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对公共收益进行自查自纠情况定期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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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据了解,蕉城区城市管理局辖区内有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50家,累计自查物业小区51个,累计收回企业自查自纠表51份,完成企业自查自纠100%,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标语300多条,张贴省厅制作的海报260多份,截至目前,51家物业小区总计收取公共收益金额为154.386万元,按照3:7分配原则,业主收益部分为108.07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抽查大润发、绿城·天湖明月一、二期、新榕金水湾等37个物业服务小区,抽查率72.5%。下一步,蕉城区城市管理局将持续抽查核实,加强物业企业管理与监督,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维护业主利益。(陈华超 余汕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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