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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 2022年消费警示提示
更新时间:2022-03-16 09:07:38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近日,福建泉州发布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21年度侵犯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并发布“2022年消费警示提示”,由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消费警示提示”如下。

万物皆可“盲盒”,这次是“套路”

警惕“盲盒”套路多

面对市面上五花八门的“盲盒”,有的经营者将“盲盒”当做是“清库存”的工具,伴随而来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1.信息不对称,消费者购买时无从知道关于自己购买产品的任何信息,到手的货品可能与宣传相差甚远;

2.交易不透明,存在过度营销,宣传“盲盒”会有一定概率收集到“隐藏款”,让消费者更有惊喜,但“隐藏款”的中奖率无从知晓;

3.退换货困难,基于商品性质的特殊性,一般购买“盲盒”都提示拒不退换货,卖家会直接拒绝消费者的退货请求;

4.商品质量售后难保证,“盲盒”内一般仅放置几十元内的商品,有不良商家甚至将“三无”产品放入,质量堪忧。

此外,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而且心智尚未成熟,若同学间都在相互攀谈比较“盲盒”产品,特别是稀有单品时,出于孩童的攀比心理,孩子购买“盲盒”更容易“上瘾”。家长对孩子购买“盲盒”应多引导,引导孩子结合经济能力按需购买,不要过分沉迷、避免成瘾。

购买“盲盒”需理性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1.认清“盲盒”本质。“盲盒”其实只是一个娱乐化的消费品,并不具有天然收藏品的自然美感,或艺术大师加工的价值提升,收藏的意义并不大,很多时候价格上涨只是由于炒作的结果,切莫对所谓的“隐藏款”盲目跟风。更不要抱着幻想“一夜暴富”的赌徒心理,避免成为被营销套路收割的“韭菜”。

2. 适度理性消费。“盲盒”具有不确定性的本质,认清并防范商家过度营销的套路,拆开“盲盒”既有可能因高于预期而惊喜,也有可能因低于预期而失望,切勿跟风与攀比,要结合自身经济能力、消费需求和兴趣爱好等,理性消费、量力而行。

3. 留证依法维权。购买“盲盒”时,要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家进行交易,同时,还应注意索要和留存发票等购物票据、经营者广告宣传信息等作为事后维权的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拨打12315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安全消费 快乐成长

在过去,童年的玩具是弹珠、跳绳,这些80后的玩具,能消耗小孩子一整天的精力。现如今,五花八门的儿童玩具,只要孩子想要,父母都会一一满足,但是这些“网红玩具”,真的安全吗?

一、磁力系列玩具

“磁力泥”中均含有磁铁,且为小零件,容易被儿童吞食或者塞入鼻孔,造成吞食异物甚至窒息的风险。如果儿童吞下两个或以上的磁体,这些磁体会通过肠壁相互吸引,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肠穿孔或肠梗塞等严重危害。

消费者在选购磁性玩具时需关注选择不易入口的磁力玩具,以防低龄儿童窒息。

二、水弹枪

水弹枪款式多样,大小不一,能轻松射破鸡蛋、西瓜,哪怕是有一定硬度的纸皮也会被射出洞来。部分软弹枪的吸水弹弹射动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如果弹射动能过大,吸水弹在打到人体后,可能导致冲击伤害。

此外,吸水弹膨胀率过大,儿童误吞可能导致窒息。如果儿童吸入或误吞此类吸水弹,此产品进入呼吸道后吸水膨胀,可能堵塞呼吸道导致窒息。

三、“假水”玩具

假水玩具大部分都添加有硼砂,因为硼砂能够改变水样物质的流动性,让假水更具弹性,延展性更强,实现手感更佳的效果。中小学生或儿童在玩耍“假水”的过程中,通过破损的皮肤以及口部不慎直接或间接接触,都会使过量的硼砂进入人体,久而久之会不断累积,埋下健康隐患。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您,选购儿童玩具应谨慎,给孩子买玩具四步骤不能少,看到孩子买的玩具也需留心关注。

步骤一:认准3C标志

国家要求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六类玩具强制实施3C认证。

步骤二:看玩具外包装

玩具外包装至少要包含产品名称和型号、企业信息、主要材质才能放心。

步骤三:看适用年龄

通常适用年龄也会标在玩具外包装上,如果没有标明,则需要询问清楚。如果孩子的年龄和玩具的适用年龄不符,最好不要购买!

步骤四:闻是否有异味

打开包装盒,如果闻到刺激性异味,绝不能购买。即使是通过国家3C认证的玩具,如不注意使用方法,依然有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所以,家长要时刻注意观察孩子动向,平时多普及玩具安全知识,最低限度减少隐患。                  

“网购节”多种多样,“剁手”前保持理性 

网购节玩法越来越多样,每逢佳节都是“剁手节”,各类网购直播平台如火如荼的宣传,让消费者十分心动,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消委会发布警示,网络购物的高峰期,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峰期,提醒消费者“剁手”时千万要绕开这些陷阱。

一、价格先涨后降

面对各式各样的低价宣传,建议消费者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警惕先涨价再降价的消费陷阱。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明确红包、积分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询问退换货方式及运费政策,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二、特价商品缺货

促销活动期间,一些店铺里“特价商品”经常收款后不发货,卖家的解释是“缺货”“售罄”或者“备货不足”。建议消费者购物前先向卖家了解商品存量情况,并就送货时间、退换货手续等问题达成协议,并注意保存好聊天记录,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三、“dìng”金交付注意

“定金”不等于“订金”。部分商家以预售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优惠价,而很多消费者并未认真了解活动规则,甚至不清楚这些促销手段中存在着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款,订单可能被取消且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消费者要注意“定金”不等于“订金”,“定金”一旦支付,商家如无违约情况,消费者是不能要求退还定金的;而“订金”是可以退的。

四、小心“电商专供”和“赠品陷阱”

为了增加销量,有的厂商会放出某些型号产品或库存品,用于线上降价促销。所谓的“电商专供”商品一般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特别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这种情况出现较多,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还有就是要小心“赠品陷阱”。商家不做价格折扣的情况下,赠送等量的小样、套装或者其他的一些附带产品,看似能得到买一赠多的一大箱子产品,但是价格不变,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对赠送产品进行考量,按需购买。

五、保存证据 及时维护权益

消费者在网购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有存证意识,尽量保存好聊天记录、宣传介绍截图、消费凭证等维权依据。与商家产生纠纷后,如果无法自行协商解决,一定要及时向电商商户或电商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爱美有道 不被冲昏头脑

爱美是女性的天性,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美发的需求与日俱增,商家也是花样翻新,通过各种传播途径和渠道宣传其服务和产品,以此来吸引消费者购买美容美发产品、接受美容美发服务,由此引发的投诉也纷至沓来。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整理了近年来接到的关于美容美发的投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免费试用”为名引起消费纠纷

某些美容美发店让店员在路边以赠送礼品或免费美容、测试皮肤等为名,吸引消费者进入其店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

二、美容美发店停业整顿前不提前告知消费者

目前,美容美发店都可以办理预付费性质的会员卡,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旦门店关门停业,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宣传与实际不符引起的纠纷

想象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美容美发的宣传天花乱坠,然而实际效果与宣传差距甚远,甚至出现烫伤等情况,本来是想变美的,没曾想变“丑”了。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

1、消费者应掌握基本的美容美发知识,提高辨别能力,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在购买或使用美容美发店推荐的产品前,要详细了解该产品是否标注: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指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是否适合个人体质,是否会导致过敏等情况。

2、办理预付卡时要留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多,并确认对方营业资质,查看营业执照。同时查看书面协议,明确预付卡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和明确退卡退费等相关条款途径与方法,避免落入不法商家设下的圈套。

3、对广告宣传要理智,慎待效果过于神奇的服务与产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影响力、服务评价好的店家进行消费。

4、发生服务纠纷时,要与店方积极协调,协调不成应尽快拨打12315投诉热线。

旅游谨防陷阱 安全快乐出行 

如今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旅游消费悄然升温。为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遇到问题能依法维权,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向广大游客朋友们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警惕非法经营陷阱

当前,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亲子俱乐部户外论坛、协会等组织利用网站、自媒体、QQ群、微信群、免费健康保健讲座等手段召集的参观体验活动,以低价作诱饵,进行非法的旅游宣传和招徕业务,诱惑部分游客上当受骗,这些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机构雇佣的往往是非法营运车辆,既无旅行社责任险,也无旅游意外险,旅游活动充满陷阱,应谨慎选择,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二、注重旅行社资质与信誉

游客报名参团时,要选择资质齐全的旅行社,要看清旅行社经营场所是否悬挂“一照一证”(一照是指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是指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查看证照是否在有效期, 出境旅游、赴台旅游还要查看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证照上的核准业务经营范围,避免上当受骗。

三、注意签订旅游合同

游客报名参团旅游,要注意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当您确定整个行程事项(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线路、价格等)后,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旅途中提供的服务、质量跟合同上一致,一旦出现侵权问题,可作为投诉的合法证据,签订合同时用词要准确,不能用含糊的字眼。另外要关注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对于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安排购物、另行付费项目活动的,属于违法行为,游客可以通过举报或投诉予以维权。

四、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个别旅行社通过各种渠道以“不合理低价”线路招徕游客,扰乱市场秩序。“不合理低价”是经营者利用游客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等手段非法获利。希望游客朋友们莫贪图便宜,防备低价陷阱。建议出游前,了解旅游线路是否为低价产品;对购物或自费项目的安排,双方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不要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如果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了虚假合同,不仅不能得到赔偿,参与者也须承担法律责任。

五、合理安排出行 加强自我防护

游客应根据自身健康情况合理安排出行,为了防止疫病传播,建议谨慎前往疫病高发地区。如旅游线路涉及疫病高发地区且游客坚持出游的,旅行社应向游客发出安全提示,普及相关防感染措施,团餐避免安排野味或未煮熟的食物。游客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在旅游过程中要避免近距离接触任何有感冒或流感样症状的人,避免在无保护时接触野生动物和家畜家禽。

六、依法理性维权

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当地或合同签订地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的旅游投诉机构、消费者投诉机构、便民服务热线等进行投诉。旅游投诉有效期为合同结束后90天之内。

另外,在旅游行程中,发现有违反旅游合同的情况时,要及时提醒、提示导游人员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旅游活动,如果提示、提醒导游人员置之不理时,要进行证据的收集、保存,以便投诉时作为证据。

警惕非法金融广告,理性选择金融产品

非法金融广告的常见表现形式主要有:(一)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如“本息保障”“零风险高收益”“100%收益”“稳健增值”“保本投资,稳赚不赔”等宣传语;(二)使用绝对化用语,如“最火”“最优”“最小投入,最大回报”等描述;(三)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形象进行宣传,如“央行认证”“政府机关制定”等用语;(四)表述投资收益率等重要数据时,夸大投资回报,掩盖其他费用成本;(五)虚构投资项目发售金融产品,以虚拟货币、区块链等噱头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之实。

金融消费者在接触金融广告、选择金融产品时,可通过“三多”提升自身辨别能力:

一是多问。营销宣传具体的金融产品时,金融机构应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询问公司是否具备发行金融产品和投放金融广告的资质、推销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明等方式,明确产品存在的风险和目标群体。在不确定真伪时,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咨询。

二是多想。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前,仔细思考广告中的金融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责任承担,是否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内。谨记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多学。互联网时代金融广告层出不穷,但金融的本质仍没有变化。金融消费者应通过学习和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习惯和态度,积极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

正规渠道买燃气产品 不轻信不明身份人员

根据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近期,部分居民反馈小区内有冒充燃气上门销售燃气报警器的行为。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温馨提醒您: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时统一着有新奥logo的黄色工装、佩戴工卡,如有人冒充,欢迎举报或拨打110报警。用气安全关乎每一位家人,购买燃气相关设备设施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充分考虑设备售后服务等事宜。切勿轻信不明身份的人上门推销的商品。

组团旅游出行的注意事项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如今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旅游消费悄然升温,游客选择组团旅游出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游客要选择正规的旅游业经营单位,报名跟团旅游活动前,需主动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信息,表明所属旅行社的经营资质,切勿报名参加无证个人或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并在出团前按规定签署旅游合同,注意合同中落款的旅行社信息与对方提供的资质信息是否一致,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明明白白消费,开开心心出游。

莫信“代理维权”真诈骗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以“代理退保维权”“专业反催收”“买断理赔”“修复征信”等名义发布广告宣传收集客户信息,甚至冒充司法机关、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等骗取信任,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唆使或代理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捏造事实等进行投诉或举报,并阻止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甚至以缠访闹访等手段施压,试图达到使投诉举报人不当得利,使不法分子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同时,上述非法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资金受损、失去保险保障,甚至遭受诈骗的风险。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明辨是非,远离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不法行为侵害。

一、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消费者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和金融信息等泄露给其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理维权”,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而遭受经济损失。消费者如遇不法分子窃取或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利用代理投诉举报进行诈骗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消费者要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正确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合适的产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

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消费者应警惕参与“不良代理投诉举报”可能面临的风险隐患,对于“代理维权”勿轻信、勿传播。尤其应拒绝参与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首先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公布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或官网等投诉渠道反映诉求,与金融机构协商和解;其次可以拨打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全省统一服务热线968133请专业人员帮助调解争议和纠纷,也可以通过监管部门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诉求,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合同纠纷问题。(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林锦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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