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
南安检察“司法救助+”提质增效暖民心
更新时间:2021-12-16 15:42:06 来源:南安检察

南安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应救尽救”原则,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2021年以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

NO.1

[ 司法救助+主动救助 ]

#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

针对司法救助金额度、启动司法救助案件阶段等实际情况,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司法救助金额度从2.5万提升至5万,申请司法救助案件阶段扩大至检察机关案件审查阶段。

1.jpg

#主动拓宽案源线索#

建立内部信息互通机制,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优先办理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从“被动等案”到“主动寻案”。

#主动探索多元救助方式#

2.jpg

积极主动联合团委、教育局、司法局、青商会、当地村委等部门和组织,开展安排重新就学、减免学费、心理疏导、发放“南安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基金”、改善居住环境、给予生活补助等多元化救助。今年来办理的5件司法救助案件中,启动心理疏导3人,安排就学2人,协助办理低保户1人,提供法律援助2人次,发放“南安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基金”6000元,改善住房条件1人。

NO.2

[ 司法救助+矛盾化解 ]

#上下级联动加大救助力度#

根据救助申请人实际困难程度,提请上级院联合救助3件,已办结1件,联合发放救助金10万元,最大程度帮助救助申请人渡过因案造成的生活困境,重拾生活信心。

#联合救助化解矛盾#

与当地信访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于检察环节信访人,走访核实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同时,及时报送当地信访局,争取信访特殊疑难专项资金,予以信访人联合救助,加大救助力度助力化解矛盾。

#跟踪救助修复受损社会关系#

探索跟踪式救助,对救助申请人进行案后常态化回访,促进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办理小陈(化名)申请司法救助案时,对救助申请人开展跟踪回访,发现其改善住房诉求申请尚未解决,积极联系当地村委、乡村振兴等部门,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同时针对目前救助申请人仍然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提请上级院启动联合救助。

NO.3

[ 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 ]

#扶困式救助#

将未成年贫困当事人纳入重点救助对象,在办理小军(化名)申请司法救助案中,为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与学校签订《救助金托管协议》。在办理小林(化名)申请司法救助案中,为救助申请人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与其亲属签订《抚养协议》,确保救助金真正用于未成年人成长所需。

#扶志式救助#

注重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尽快抚平心灵创伤。在办理小林(化名)申请司法救助案中,通过回访中发现小林因案造成精神障碍,指定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定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助其走出阴影,重树生活信心和勇气。

#扶智式救助#

针对被救助未成年人因案造成的厌学情况,积极协调教育局、当地学校,以安排重新就学、减免学费等方式,助其重拾就学信心,顺利完成学业。在办理小军(化名)申请司法救助案中,安排其重新就学,并积极联系学校、教育局,为其每学期减免学费8000元。

南安检察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始终做到“应救尽救”。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能效,开展多元化综合救助,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救助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