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检察之声
福建检察机关10个集体被授予“2021年—2023年”省级青年文明号
更新时间:2021-10-16 09:24:26 来源:福建检察

自即日起,福建检察新媒体推出《先进典型天天见》系列宣传活动,对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的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各类检察英模以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全面展示,努力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鼓舞、引领和激发全省广大检察干警奋进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

今年6月1日,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发布《关于认定2020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认定参与2020年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等185个集体为“2021年—2023年”省级青年文明号。

《决定》指出,近年来,我省广大青年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踊跃投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在这批185个“2021年—2023年”省级青年文明号中,福建检察机关共有10个集体榜上有名,分别如下:

省级青年文明号(10个)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漳州市云霄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

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南平市松溪县检察院湛卢青检先锋连

龙岩永定区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先锋队

宁德市屏南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21年6月21日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再立新功。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