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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留厦六条” 打造最优人才生态
更新时间:2021-07-23 17:38:38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委人才办获悉厦门市推出了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六条举措,通过切实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精准对接各类人才需求,加快提升人才生态和公共服务质量,加速海内外英才集聚,不断开创人才引领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局面。

提高补贴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厦门市于2017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针对毕业生群体的补贴政策,着力夯实城市发展后劲。近年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实施细则,无论从补贴力度还是覆盖广度,都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最高水平,彰显了厦门以人才引领城市未来发展的雄心。目前厦门市已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近1.5万人超4.5亿元。不仅如此,今年厦门市还建设了“群鹭兴厦”名校校友会引才工作联盟,上线了大学生实习对接云平台,启动了清华大学厦门博士团项目和“扬帆计划”高校学生实习行动,通过发布全国首支城市人才主题歌曲《留厦的歌》、开展“我喜欢我留厦”政策宣讲直播等活动,不单单解决毕业生找工作的燃眉之急,更要用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他们引进来、“留厦来”。

配偶安置

新引进到厦门市有关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优化的政策加大了人才配偶安置的解决力度,扩大了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都涵盖在内,且明确了随迁配偶的安置岗位类型可参照原工作性质统筹安排,相当于给人才吃了一颗“定心丸”。配偶安置不仅是为人才减负的举措,同时也通过“引进一位,带动一双”来实现叠加式的引才效应。

子女入学

符合要求的A+、A、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在市、区教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公办学校就读;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人才来厦创业发展,一个重要的顾虑就是子女教育入学问题。厦门的教育水平全国领先,在2020年中国名校长论坛组委会推出的“中国百强中学榜”中,福建省共有5所中学上榜,厦门市就占了3所。而根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与普华永道联合发布的《机遇之城2019》报告显示,近3年来“中小学专任教师变动率”指标厦门排名第一,在校小学生数量增速均高于其他城市,反映厦门市近年来不仅吸引了大量年轻人口和人才,也面临了较大的学生入学压力。在此背景下,厦门市通过分层分级统筹安排的原则给予部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待遇,体现了厦门市委、市政府“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的决心。据悉,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各类人才人口的子女入学需求,“十四五”期间厦门市拟增建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等数十所。

根据优化版的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规定,人才来厦不仅能够解决个人工作问题,还能解决家庭未来发展问题。为了引才留才,厦门市量身定制的“大礼包”让人才成为真正的“香饽饽”和“座上宾”。

人才安居

高层次人才可按现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5年且在厦工作满5年后,政府拥有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费用。

按照厦门原有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21年后,政府可将人才应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全额赠送给人才。本次政策优化后,将年限由21年缩短至10年,大大缩短了政府拥有产权赠予人才的年限,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引才留才的满满诚意。

厦门始终高度重视人才住房问题,用人才住房政策发挥引才留才的杠杆作用。目前,厦门市已经针对人才群体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住房保障体系,一是为新就业毕业生、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让新入厦人才“住得上不愁”;二是全面保障骨干人才住房需求,为“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单独批次切块配售保障性住房,让骨干人才“住得近不愁”;三是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让高层次人才“住得好不愁”。2020年全市推出高层次人才住房房源300套,配售骨干人才保障性商品房265套,安排“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地铁社区房源4000套,获得人才群体广泛好评。2021年,全市计划分批推出保障性租赁房、市级公共租赁房和多批次的人才住房及其他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等约8000套(间)。近期,厦门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更优惠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计划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接下来还将推出在厦大学生“五折租房”等更多优惠政策,让更多人才能够安心在厦工作生活。

个税奖励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个人所得税满足相关条件的,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50%,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75%,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不含)以上的部分补贴100%。补贴期限为5年。

本次政策同样是对原有政策的优化,原有政策主要针对总部经济高管,现在拓展至我市企事业单位所有B类以上高层次人才,让更多人才能够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厦门市历来高度重视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为了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在《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中明确将薪酬作为评价人才的标准之一,鼓励用人单位给人才发高薪。修订的政策就是要更加突出人才的市场价值、经济贡献,通过个税优惠等市场化激励方式予以企业和人才同步支持,不断优化政府和市场关系。

医疗保健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分级享受医疗保健待遇:A+类高层次人才享受一级医疗保健待遇,A类高层次人才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B类高层次人才和符合现行三级保健对象范围的C类人才享受三级医疗保健待遇,其他未纳入保健对象范围的C类人才可享受目录内自付诊疗费用按三级保健对象报销待遇。

优化的政策不仅提高了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的医疗保健待遇标准,还将可纳入医疗保健优惠体系的对象拓展到了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并在厦全职在岗工作的所有A+、A、B、C类人才,彰显了厦门市委、市政府对顶级专家、人才的关心和珍视。同时,厦门市正大力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采取高位嫁接、市校合作、跨省市医疗联合体等模式引进一批优质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已入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批试点,2020年到访到诊及派驻厦门医院专家258人次;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启动建设,并联同复旦儿科厦门医院共同列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二批试点建设项目,未来将更好地满足各类人才生活所需。

当前,各地吸引集聚人才的重点正在发生变化,逐渐从早期“比拼财力”向优化环境转变。厦门市正着力优化人才服务、事业平台等发展环境,集中力量解决青年人才普遍面临的高房价、子女读书难等痛点问题,调整角度以“使用者”的思维来提高人才服务水平,以“拉清单”的方式倒逼工作,不断增强人才的获得感,最终达到以人才规模发展、人才质量发展带动城市效能提升的目的。

据了解,各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申报指南和实施细则,近期将向社会公布。(杨鸿杏 杨漳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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