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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漳州检察长黄秀强:以“三个自觉”落实“三个规定”
更新时间:2021-06-26 20:10:28 来源:福建检察新媒体

       近年来,“三个规定”在检察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司法人员的“护身符”。漳州市检察机关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截止2021年6月份,漳州市检察机关记录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已有411件。其中,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填报200件,占比达48.66%,呈现大幅度增长,及时主动如实填报逐渐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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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识“三个规定”

      漳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的落实,把这项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采取多样化的形式,促进干警学深悟透,依托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培训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应知应会测试、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印发学习手册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要点,统一思想观念,放下思想包袱。与此同时,通报多份全国、全省、全市落实“三个规定”的正反面典型案例,以及全省检查机关顽瘴痼疾典型案件等,利用漳州本地政法系统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督促干警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填报自觉性。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挖掘问题线索,对于违反“三个规定”的多名干警依规依纪作出处理。明晰责任后果,以追责落实制度要求,警醒干警提升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落实“三个规定”。


以法治自觉发挥“头雁”引领作用。

       漳州市检察机关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严抓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模范带头主动填报,每月一报,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打招呼说情,坚决拒绝,告知检察机关将会依法办理,并如实记录填报。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填报“三个规定”已经实现全覆盖。从领导班子到中层干部,再到普通干警,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促使执行“三个规定”在全市检察系统形成一种自觉、一种共识、一种习惯。依托“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对每月填报进展持续跟踪,发现未及时填报的,进行提醒提示。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职责,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制定工作细则,将执行“三个规定”编入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的重要防范措施,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干警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通过“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逐步推进“三个规定”落实常态化、规范化。


以检察自觉公开接受监督。

       漳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公众号、朋友圈推送检察机关“三个规定”题材,定制“三个规定”手机电话彩铃,发布《家风建设倡议书》、《致离任人员的倡议书》《致检察人员家属的一封信》,等等,广泛宣传,广而告之,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亲朋好友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主动公开填报实际情况,全市均已完成在公众号通报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监督。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企联络员,公安、法院、司法局、律协等人员参加,主动公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顽瘴痼疾和主要措施。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和公开承诺活动,检察长走进党政机关、走进基层,宣讲解读“三个规定”内容,组织参会人员签订承诺书,大力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理解和支持。以公开的方式,让社会各界知道,检察机关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

      作为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带头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是职责所在、使命使然。接下来,漳州市检察机关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以守初心、葆本色的实际行动,为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作出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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