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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谈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福州检察长张时贵:以上率下 持续发力 落实“三个规定”防止干预司法
更新时间:2021-06-26 20:03:43 来源:福建检察新媒体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学习教育,着力在查纠整改环节上早谋划,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2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填报“三个规定”事项657件,居全省首位,其中市检察院机关填报8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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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抓思想教育,增强“三个规定”填报自觉

       一是强化动员教育。两级检察院以全院干警大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向全体检察干警传达中央有关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和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精神及记录报告具体要求,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专题警示教育报告,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具体强调。二是引导规范填报。汇总“三个规定”填报过程中常见问题53个,向全市检察人员印发《“三个规定”问答手册》2000余份,引导依规、全面、规范填报。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重大事项网上填报系统操作培训,逐月通报实施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督促迅速整改到位。三是营造填报氛围。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务督察专员、律师代表等参加,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认真吸纳,改进方式方法。依托“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平台,及时发布“三个规定”执行情况。


二、着力抓以上率下,增强“三个规定”责任传导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两级院检察长亲自研究部署 “三个规定”有关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审阅督察情况通报,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市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并指定专班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率先垂范到位。市检察院领导带头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形成一级带一级良好工作氛围,全市各基层检察院主要领导均消除“零报告”。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检察院领导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22件,其中检察长个人填报5件。三是推进机制保障。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干部年度述责述廉、干部提任廉政谈话重要内容。


三、着力抓追责惩戒,增强“三个规定”制度威力

       一是认真循线倒查。组织倒查2018年以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将是否违反“三个规定”作为查处违反检察职责案件必查内容,对现有线索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检察干警主动交代违反“三个规定”问题。二是运用填报成果。今年3月,市检察院和闽清县检察院上下联动,办理一起全国首例通过填报“三个规定”成功追诉漏犯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落实“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检察日报、人民网、法制网、正义网等多家中央级媒体作了宣传报道。三是结合正反教育。增设《检务督察要情》专刊,编印全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正面典型案例,及时推介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并通过报纸、官微等多渠道宣传正面典型案事例。编印市县两级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警醒教育身边人,并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要求干警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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