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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率下,福州检察持续发力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更新时间:2021-05-26 11:53:13 来源:福建检察

“检察机关温馨提示:公平正义需要您的守护!请不要过问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打听案情……检察机关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当前,只要拨打福州市检察院干警的手机,首先看到听到的就是福州市检察院制作的“三个规定”动画和温馨提示定制铃声,这个特别定制款检察彩铃既给群众普及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又表达了检察机关主动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态度。

据了解,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福州市检察院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2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填报“三个规定”事项464件,居全省首位,其中市检察院机关填报60件。

着力抓以上率下,增强“三个规定”责任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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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干部年度述责述廉、干部提任廉政谈话重要内容。”近日,福州市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时贵强调,要研究“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指定专班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市检察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形成一级带一级良好工作氛围,全市各基层检察院主要领导均消除“零报告”。

 此外,两级院检察长亲自研究部署 “三个规定”有关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审阅督察情况通报,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着力抓思想教育,增强“三个规定”填报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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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强认识,到观念转变。两级检察院以全院干警大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向全体检察干警传达中央有关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和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精神及记录报告具体要求;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专题警示教育报告,通报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教育干警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并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具体强调。

市检察院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一方面,加强内部引导,汇总“三个规定”填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向全市检察人员印发《“三个规定”问答手册》2000余份,引导检察人员依规、全面、规范填报,解决干警不会报问题,养成“逢问必录”的习惯。另一方面,加强营造填报氛围,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务督察专员、律师代表等参加,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依托“福州检察之窗”官方微信微博、抖音账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三个规定”执行情况。

着力抓追责惩戒,增强“三个规定”制度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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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规定”要动真格。市检察院组织倒查2018年以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现7个案件8人涉及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将是否违反“三个规定”作为查处违反检察职责案件必查内容,对现有线索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干警主动交代违反“三个规定”问题,进一步解决不愿报、不实报的问题。今年3月,市检察院和闽清县检察院上下联动,办理一起全国首例通过填报“三个规定”成功追诉漏犯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落实“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检察日报、人民网、法制网、正义网等多家中央级媒体作了宣传报道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增设《检务督察要情》专刊,编印全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正面典型案例,及时推介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报纸、官微等多渠道宣传正面典型案事例;编印两级检察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警醒教育身边人,并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要求干警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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