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陈友聪带队赴泉州检察机关调研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一行考察了泉州(晋江)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升级情况并参观了晋江市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中心。 当天下午,调研组在晋江市检察院召开企业合规试点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由晋江市检察院王文龙检察长主持。改革试点单位晋江市检察院、洛江区检察院、石狮市检察院分别汇报了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调研组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四点意见: 1.坚持依法依规 要在法律规定和高检院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下开展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不能突破法律规定的界限。 2.总结工作经验 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要按照“一月一报送”的工作要求向上级院报送工作进展,加强经验总结和共享。 3.完善制度建设 要对工作模式、协作机制等具体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提升,进而建章立制,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 4.挖掘典型案例 刑事合规是合规改革试点的重要环节,要深入挖掘符合刑事合规整改的典型案例,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