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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应急局为全市居民投保自然灾害公众 责任保险
更新时间:2021-03-29 09:00:04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今年,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已为全市户籍人口及在南安辖区的居住人口免费投保了南安市自然灾害及公共事业公众责任保险,每人最高可获赔10万元。

据介绍,南安市自然灾害及公共事业公众责任保险是政府投保、群众免费受益的保险产品,是南安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是利民惠民的德政工程。

该保险保障对象为南安市户籍人口及在南安辖区的居住人口。理赔保障范围是由于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雪灾、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低温冷冻、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地陷)、冰雹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在政府所有自有场所内(包括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公营的公共场所)和政府组织公共活动的场所内(包括政府租借本地场所举行展览会、招商会、新闻发布会、群众性体育活动、文艺演出、大型会议等行为)发生的火灾、爆炸、踩踏、摔伤、挤压等意外事故;在上述场所内因建筑物改动工程、电梯故障意外、广告牌及附属建筑坠落、各种设备塌陷、倾覆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在上述所述的灾害中施救和发生的南安区域内的“见义勇为”行为所造成的人员伤亡。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非洪水期的居民溺水身亡或正常游泳、戏水导致的居民溺水身亡,或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则不负责赔付。

对于符合以上理赔条件的被保险人均可申请理赔,出险时,可拨打人保财险保险服务热线:95518报案或及时上报当地村(社区)理赔人员。每人人身伤亡最高赔偿限额人民币1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限额人民币1万元。

理赔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由火灾引起的需要提供火灾证明;镇(街道)的事故证明;若人员受伤需:疾病证明、出院小结、医疗发票、用药清单等;造成残疾的需提供评残证明;人员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注销单、火化证;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行为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认定证明;同时有两个以上法定受益人时,应提供其中一人为代理人的证明;保险公司认定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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