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发布《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天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以学校为主体的地方性政府规章。《办法》共七章44条,除了规定学校有权自主招聘紧缺教师,实行校长负责制等内容外,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学生扰乱教学秩序,教师可对其进行适当惩戒。“惩戒”第一次正式写入规章办法,让教师在工作中有了“抓手”,青岛走在全国前列。而济南目前尚未出台类似的规定。
不少家长支持老师适当惩戒
盼济南尽快出台类似规章
去年,本报成长周刊曾刊登过名为《学校教育的“惩戒”力去哪了?》的报道,采访中,不少学生家长表示,教育需要一定的“惩戒”,像打手心、适量的跑步、罚站,甚至打屁股这样的“惩罚”他们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