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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打造三个两岸融合示范样板 构建福建全域融合新格局
更新时间:2023-12-30 09:55:02 来源:中国网

12月29日下午,《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郭宁宁介绍了《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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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陈畅宁 摄

据了解,12月28日,《实施意见》已正式公布,制定过程注重征求在闽台胞意见建议,明确示范区建设的目标是:到2025年,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在未来更长一段时期内,福建全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会上介绍,《实施意见》的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突出对标对表,全面准确落实中央精神。二是突出可感可及,着力为台胞台企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三是突出独特作用,积极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据悉,《实施意见》共六个方面,二十二条,打造三个两岸融合示范样板和构建福建全域融合新格局。

在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示范样板方面,《实施意见》聚焦共建共享台企台胞登陆第一家园,在落实落细台胞在闽求学研习、就业创业、社会参与、便利支付、医保社保、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台湾和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政策安排。

为打造两岸经济融合示范样板,《实施意见》聚焦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拓展升级闽台产业融合平台。

在打造两岸同胞情感融合示范样板方面,《实施意见》聚焦密切闽台人员文化交流,着力推动闽台宗亲、乡亲、姻亲、信众等民间基层交流交往。

关于构建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实施意见》聚焦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重点支持福州、厦门发挥区位优势,构建福州马祖、厦门金门“同城生活圈”,积极推进厦金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加快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平潭新一轮中长期发展总体规划,推动福建其他地区找准定位,因时因地制宜,协同推进对台融合。(陈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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