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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3 14:01:08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莆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涉疫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刑事犯罪,重点针对民众关注度高的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严重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提前介入,全面引导取证,实现涉疫案件检察介入全覆盖。加大监检衔接协调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严惩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加强公检法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风险评估、司法救助等快速反应机制,积极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快捕快诉快审,保障特殊时期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建立健全常态化司法护企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稳妥办理涉企案件,用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政策,综合考量涉企案件犯罪情节、合规承诺履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等情况,依法能不捕的不捕、依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挂案”专项监督,纠正涉及企业的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问题,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积极释放司法护企助企讯号。

三、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工作机制。

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加大对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执行案件的办理,重点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的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行政机关改进和加强依法应对防控疫情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检察案件研究和办理,用法治护航科技创新。健全常态联络工作,加强与工商联、民营企业的互动,多维度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法治需求,多渠道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四、建立健全一体化云办案工作机制。

启动涉疫案件“云办案”模式,整合全市办案骨干,通过检察内网,“线上+线下”开展轮案、交办、指导、审批,确保全市案件存量科学消化。启动刑事诉讼流程“云处理”模式,开展远程视频提审,值班律师线上会见,方舱法庭在线庭审,实现律师帮助不缺席、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不缺位。启动法律服务“云接待”模式,引导群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的线上平台“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确保检察办案和服务保障“不打烊”“不断档”。

五、建立健全多元合力社会治理机制。

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医疗废弃物污染等重点领域,积极研判社会管理漏洞,适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加大多元救助力度,重视对因案致贫、因疫致贫返贫等特殊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拓展莆阳未检工作深度,发挥法治副校长、春蕾安全员、法治云课堂等作用,通过远程视频、回访帮教、心理辅导助力复学复课。

六、建立健全平急结合快速响应机制。

健全常态化组织领导体系,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分队、工作预案常态化运行。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贯彻市委常态化防控要求,落实好属地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严格落实机关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把好守紧机关各道防线。强化快速应急响应能力,组建党员先锋队,突出党建引领和英模示范,确保疫情防控第一时间闻令而动,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七、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重大敏感案事件加强相关部门联动,统一发声,协同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释法说理,及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做好回应群众关切和引导舆论的工作。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鲜明态度,大力宣传政法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政法干警奋战抗疫一线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同舟共济、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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