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发布15件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典型案例,涵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深化两岸融合等多个领域。这既是民意与政策的高效对接,更以鲜活实践印证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八闽大地的落地生根。
过去一年,福建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9件、建议901件。19件议案均依法交由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审议处理;901件建议分解为2232件次,交由93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已全部按时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达99.5%。
听民声,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优质营商环境是企业茁壮成长的“阳光雨露”。省人大代表、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志国基于30年创业经历与大量走访调研,敏锐捕捉到企业家群体的普遍难题: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风险评估不够灵活,信贷产品与需求不匹配,尤其是“无限责任捆绑”的要求,让企业家不敢贷、不愿贷。他把民营企业的心里话、真诉求原汁原味传递到立法层面,领衔提出《关于制定〈福建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
面对这份凝聚着众多企业家心声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组建由人大代表、企业家、法学专家和政府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起草专班。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审议,《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于2025年11月正式通过。
制度变革的效果立竿见影。2025年底,某家民营企业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银行最初要求母公司、企业法人及配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依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贷款条件的,不得要求法定代表人及近亲属提供担保”的规定,企业与银行沟通之后,银行当即调整了担保要求,贷款顺利获批。不同于“大水漫灌”的政策帮扶,福建通过代表议案转化的制度保障,让民营企业真切感受到法治护航的坚实力量。
汇民智,技能成才激发实体经济动能
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的支撑。作为茶产业链主企业,省人大代表、福建春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天龙在调研中发现,高技能人才短缺、结构单一已成为制约产业链升级的“卡脖子”问题。为了找到破解之道,他深入茶企车间摸清需求,赴外地学习先进经验,最终形成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省人社厅坚持把“听民意、察实情”贯穿建议办理全过程,第一时间建立了全流程沟通机制,深入技工院校、培训基地和企业车间,了解技能人才培养痛点、岗位适配难点、发展晋升堵点。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聚焦增强技能人才培养实效,福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和“技能照亮前程”三年培训行动,完善培训基地等基础网络建设,发展特色技工教育,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搭建广阔平台。
截至2025年底,福建省技能人才约814.6万人,占就业人数37.5%,高技能人才约293.24万人,占技能人才36.0%。“技能成才”正在成为八闽大地的鲜明导向。
察民情,织密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网
城市的温度,藏在对每一个群体的关怀里。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兴起,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劳动者成为城市运转的重要力量。但他们所面临的薪酬不透明、维权难、保障不足等问题,也成为新就业人群的心病。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委员、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韩韬轶了解到网约车司机“吃饭充电靠碰运气”的无奈,也听到了外卖骑手对“一刀切”强制休息的困惑。这些来自一线的声音,让她坚定了为民发声的决心,最终形成《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建议》。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紧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建议内容,加快立法工作进度,促进督办工作形成的调研、论证成果进一步深化转化。《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明确要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规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合同或协议等权利;《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则在全国率先针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规定。
2026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规定立法项目,探索出台新就业领域省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政府职责、企业责任等作出法律规范。
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福建持续优化“提、交、办、督”工作机制,推动人大代表的“睿智之言”转化为改进工作的“良招实策”。“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初心,正持续转化为福建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让民主实践的成果可感可及、惠及千家万户。